撰文:曾偉林
越南 「富布萊特」大學(Fulbright Program)在今年 1 月的研究報告指出,越南的「地下經濟」規模佔總 GDP 的 25%到 30%左右,吸收了將近 57% 的勞動者。「地下經濟」或者是「非觀察經濟」(Non Observed Economy)不一定是指非法的經濟行為,而是指政府還沒把它定義、分類、統計、管理的經濟行為。越南的法規複雜和模糊就是讓「地下經濟」發達的主要原因。

「地下經濟」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四類:(一)地下生產(Underground production),即指合法的生產,但是為了減少要繳交的增值稅(VAT)、營業稅或社會保險而有意圖地規避政府部門的稽查或統計。(二)非正式部門(informal sector),通常是個體戶、家庭式生產的產品或服務,沒有登記法人資格。(三)非法生產(Illegal production),是指生產出來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法,或產品是合法但生產者是非法生產。(四)其它觀察不到的經濟行為(Other non observed economy activities),是指所有沒有被官方統計的經濟行為。

Fulbright大學研究計劃主持人Đỗ Thiên Anh Tuấn分析指出,「地下經濟」的規模是根據國家總體經濟的發展水平而改變,通常會與正式經濟的發展成反比。根據 1991年至2015年的研究報告,越南的「地下經濟」規模平均佔總GDP的15.1%。在經濟成長強勁的環境下,「地下經濟」的規模會減少很多,反之當經濟衰退時,「地下經濟」超過總GDP的 25%。此外,他也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否促進和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讓企業發展,是特別重要的因素。從營業成本、交易成本等等就可以很清楚政府是否鼓勵業界邁向透明發展。再者,政府的高稅率將加重生產者的負擔,從而促使生產者規避繳稅和加入「地下經濟」的行列。最後,他指出政府對業者的輔助政策不夠強,也不能夠鼓勵生產者從「地下經濟」轉變為正規經濟。

越南「地下經濟」的一些例子
在越南,二手交易市場可以說是一個規模龐大的「地下經濟體」,這跟越南人的傳統交易行為有關。從房地產到汽車、機車的二手交易都是雙方進行約定,而政府也沒有規定一定要通過銀行辦理匯款,因此越南的二手財產交易一直是私低下決定了交易價格,然後雙方到相對區域的「公證處」簽署轉讓契約即可,如果是房地產交易,除了到「公證處」之外,還要根據房地產的地區到相對應的「環境與資源分局」辦理「土地使用權」轉讓手續。但二手房地產交易這一塊其實存在很多漏洞,第一是政府公佈的土地價格通常低於市價很多倍,如在2017年胡志明市市政府公佈的地價,在第 7 郡的房子一平方米僅介於越南盾500萬到1500萬左右(約新台幣6千元到2萬元左右),但其實市價高於越南盾3千萬以上(約新台幣4 萬元),因此買賣雙方在報稅的時候,通常會報比實際交易的價格低出很多倍。第二是到目前為止,越南的「非正規中介」仍非常盛行,很多二手房地產的交易都是通過這些「私人中介」聯繫買賣雙方,因為這些都是私人交易,沒有任何監管,因此儘管很多交易的中介費高達上億元越南盾,這些中介都不需要繳交任何稅款。二手房地產交易留下的漏洞無疑地提供了逃漏稅的機會。

越南是一個有大量移民、移工在海外居住與工作的國家。每年都會有大量的外匯寄回越南,在2016年,越南政府統計的外匯量為90億美元。但實際的外匯量會比官方的統計數據高,因為「地下錢莊」也是一個存在已久的「地下經濟」模式。在美國、加拿大、澳洲、臺灣、韓國、日本等有大量越南移民、移工的國家就不難發現會存在「地下錢莊」的身影,他們可能只是一兩人合作或是一個龐大的組織網絡,一般銀行在進行外匯匯款時除了要填寫表單、還要收取手續費和匯率買賣差價,而地下錢莊的優點是方便、快捷、收費便宜和匯率大多比銀行優惠。因此很多在國外的越南人,尤其是移工,因為不懂銀行手續所以會選擇「地下錢莊」匯錢回越南,從100塊美元到上萬元美元,都可以容易地通過「地下錢莊」匯款。這是一個利益龐大的產業,但實際的數字尚未得到統計。

除了上述實例,越南還存在很多不同類型的「地下經濟」行為,例如走私、性服務、地下賭場、交易不開發票、網上買賣等等。另外,中國越南邊境的「小額進出口貿易」也是存在已久的「地下經濟」,它是透過海關官員與進出口商私底下的交易而進行之走私、逃漏稅行為。種種現象顯示越南的經濟環境和法規還存在很多漏洞,近年來政府舉辦了不少對解決「地下經濟」問題的研討會,而政府也誓言努力改善越南的經濟環境。但這場改革是否能徹底到位,提高民眾、業界的信心,實屬不易,因為這不但涉及背後龐大的經濟利益和關係網絡,整體制度與結構性問題或許才是最棘手的挑戰。
越南「富爾布萊特大學」Fulbright Program
越南第一所私立和非牟利大學,也是越南與美國教育合作的重點。
Fulbright Program富爾布萊特計畫是一項由美國政府資助的國際教育交流計劃,根據時任美國參議員威廉富爾布萊特(民主黨,阿肯色州)的提案於1946年設立。
富爾布萊特計畫是世界上聲譽最高的國際教育交流計劃之一,它通過50個負責機構在155個國家和地區運作,已有超過29.4萬的學者、教育者、研究生和專業人士參與交流。至今,參與者中有53位諾貝爾獎得主、29位國家元首、80位普利茲獎得主。
富爾布萊特計畫的目的是通過教育、人員交流、知識和技術交換來增進美國和其他國家的交流和相互理解。它為學生、學者及專業人士提供在海外學習交流的資金。計劃最初在美國和歐洲對美國友好的國家進行,現在則面向全世界多數地區。
富爾布萊特計畫分為兩部分:美國學生計劃(美國公民接受資助前往其他國家學習)和外國學生計劃(外國公民接受資助前往美國學習)。申請人通常需要為35周歲以下,並且擁有學士或更高學位。
外國學生計劃資助的外國公民需要熟練掌握英語,並且具有學習和科研能力。美國將為參與者簽發J-1簽證,參與者需要在學習結束後回國服務。為了避免造成參與者所在國人才流失,美國在兩年內不會給參與者簽發移民類簽證或H-1,L-1,K-1非移民簽證。
看到我們的出生地經過四十多年,經濟仍然停滯,亀速前進,心裡很不是滋味,一個國家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,以致造成地下經濟的無法無天,影響政府稅收的減少,捉襟見肘的窘境,哪來的建設經費?惡性循環的結果是很可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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