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與罰的三部曲

 

校長plus老父篇

每個人的生理結構不同,若我睡著被人吵醒,我不會責罵對方,倒會感謝對方,也許文字工作者對睡覺沒太大興趣的原因吧。其他人睡著被吵醒,必然很氣憤,校長就是一例,被我們吵醒之後,憤然處罰我們托「大木」。

在家中,我也同樣遇到相同的事。我和眾鄰居朋友仔玩到癲,把午睡的老父吵醒,他氣沖沖的走出門口,向我的頭臉一掌摑過來,我暈了一陣,母親趕出把我扶入屋,看到老媽子的肉痛兼對老父施展舊時女人最拿手的那招,「一哭二鬧三上吊」,我當然乘機「扮死」。之後,雖然有母親的護身,當老父睡覺時,我還是不敢大聲嘈吵。

母親如此疼惜我,那她是否從來不打罵我嗎?

不!那一次可能影響了我一生。

母親篇

當我5歲的時候,老父的煙廠火警,老父很快變了窮光蛋,他要去寮國做苦工。臨行時他對母親說,無論怎樣苦也得把我送入學校讀書,一年級在「菁華學校」讀。我自少很喜歡畫東西,在地上畫、在牆壁上畫。上學之後,有紙有筆便拿來畫。那晚,當畫畫下,突然被母親用藤條出力鞭打了一下畫漫畫的手,痛得要命,而母親卻哭罵我說:「咁辛苦搵錢畀你讀書,你喺度畫工仔!」

從此之後,我不敢再畫了。要是母親知道,如果我當時學曉畫漫畫,1980年代,我可能比黃玉朗、馬榮成更有錢,成為千萬富豪也說不定。可惜,歷史係冇「如果」。

女兒篇

女兒三歲的時候,她幾乎每天都把我書架上所藏的書拿出來,然後在空白的一頁塗鴉的亂畫。雖然我很愛書,但我更愛她,因為我不是她祖母,於是買紙買簿給她畫。但,她不肯畫在簿上,就是要在我書籍上畫。漸漸看到她畫得似模似樣,於是給她在藝術中心報名學畫。

到了Form IV那年,健牌(Kent)香煙舉辦「夏日沙灘泳裝設計比賽」,她奪得冠軍,獲得往法國遊覽巴黎,同時參觀名牌時裝公司。經過此行之後,她愛上了歐洲,每年都要去歐洲自由行至少兩個星期。

今天她已經貴為一家香港時裝廠的……

我老是在想找出答案,究竟是「宿命」抑或「遺傳」?無論如何,得謝謝天給我不能實現也能有機會實現的抱負。

( 侯思傑 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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